記錄一下我對因果循環的體會。
小時候,我其實就有一套很單純的觀念,覺得做人就應該善良,做壞事總會有報應。可是大概到了三十多歲、接近四十歲的時候,我開始發現,這個世界好像跟我從小認知的那一套很不一樣。
我開始問自己:我是不是還要繼續做一個好人?
大概四十一、二歲的時候,心裡真的冒出一個很極端的念頭——算了,我不可以再做好人了,我要做壞人。我甚至在心裡想過一些很荒謬的事情,,而是那種「我也要違規一次」的心態。
那時候之所以會這樣想,其實是因為內心很不平衡。我看到一些做壞事的人,好像都沒事,反而還過得不錯。我就想,如果我也做壞人,會不會心裡比較舒服一點?那一刻,我是真的這樣想的。
但下一秒,我又很清楚地知道,我的性格其實不太想傷害別人。當然,活了這麼多年,不多不少,我也曾經傷害過一些人。只是每一次回想起來,我都沒有感到快樂,反而充滿後悔。如果可以重新選擇,我真的不會去傷害那些人。
我突然意識到,如果我真的要當壞人,那代表我可能要傷害更多人。而那一刻,在心裡拉扯過後,我選擇了不要。
我開始告訴自己,不要再糾結什麼好人或壞人,我其實只想做我想做的事,以及不做我不想做的事。無緣無故去害人、害人又害己的事,當然不要做;害人卻對自己沒好處的事,更是毫無意義。
我一直很討厭那些為了利益出賣別人的人。其實你好好把一件事情做好,也可以得到不錯的回報,根本沒有必要踩著別人往上爬。但這個世界偏偏就是存在這樣的人,而我打從心底受不了,也不想成為那樣的人。
我很慶幸自己活在一個小小的世界裡,開了一間不大的公司,沒有人需要我去鬥、去爭。這樣就很好了。因為在我看來,所謂的競爭對手,其實也是一家公司。你害了對方,最終也會影響自己,甚至整個產業。
這不只發生在商業世界,在人類社會也是一樣。一家公司害了另一家公司,表面上好像很厲害,但結果往往是整體進步變慢,甚至退步。反而如果彼此合作,整個社會才會一起往前走。只是現實世界裡,這常常陷入所謂的囚徒困局。
在一個群體裡,只要有人選擇出賣他人,最後就會逼得所有人都走向互相出賣。所以無論是以前在香港生活,還是現在在台灣,我都覺得大部分的人,其實都像綿羊一樣,只是被環境推著走。
對我來說,我做不做好事,從來不是為了積德或回報,而是我自己喜不喜歡。只是隨著年紀增長,我真的越來越清楚地看到因果循環的存在。
也正因為看見了,我反而更加不敢做壞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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