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影片,是關於一對台灣情侶因為金錢使用方式不同而吵架,最後甚至走向分手。看完之後,我心裡第一個浮現的念頭,就是對我太太充滿感謝與感恩。
一路走來,我太太非常配合、也理解我對金錢的態度。照傳統來說,我應該算是那種「有點小氣」的男生吧(笑)。我們那個年代談戀愛,大多數情況都是男生付款,看電影、吃飯、約會,都是我付。不是因為我大方,只是那就是當時的氛圍,大家都這麼做,覺得理所當然。
但長大後我才明白,金錢其實牽涉到的是「互相尊重」與「互相付出」。真正的禮貌不是直接替對方付錢,而是先問一句:「我可以請你嗎?」如果對方願意接受,那是你的榮幸——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被你請客。你有錢不代表你最大,而是別人願意接受你的心意,那才是真正的價值。
另一方面,付出也不是單方面的。你愛對方、願意付出,對方同樣也會為你付出。這不應該是誰一定要做什麼,而是一種互相。
我和太太交往多年,直到移民來台灣後才結婚。以前我覺得結不結婚沒差,但結婚之後才發現真的是不一樣的感覺。那是一種彼此給對方的保障,也是讓兩個人更有安全感的承諾。說真的,結婚的感覺很好,難以形容,但就是「對了」。
我們原本也討論過生小孩,但後來因為生活愈來愈自在,兩個人喜歡運動、打球、吃飯、回家,就覺得這樣也很好。看著朋友們有了孩子後沒什麼時間休息,我們最後也放下了生小孩的念頭。這又是另一個故事,但總之,我跟太太常常會在同一個時間點產生一樣的想法,這真的是一種幸福。
回到金錢觀——這是我們唯一曾經需要磨合的地方。
剛認識太太時,她是一個很正常的刷卡族(笑),每個月只還最低金額。那當然不行啊!信用卡利率那麼高,長期下來會很辛苦。所以我那時候就告訴她:「信用卡一定要每個月全部還清,不能欠。」當時我也沒想太多,只是單純給她一些建議,完全沒想到我們會一路走到今天。
第二個概念是「一定要存錢」。這點我也很感謝我的媽媽。因為我在香港的房租是免費的,媽媽提供了一個房子讓我住了二十年。這讓我有能力把原本該付房租的錢存起來,替未來做準備。後來我移民來台灣,把房子交回給媽媽,也是真心感謝她這麼多年的支持。
太太以前也喜歡每年出國旅行,我就和她討論:「我們可以存夠一點再去旅行。」也不是反對,而是我很早就理解到:「有些快樂如果用錢買太多,會慢慢變成習慣而不是珍惜。」一年一次旅行,很開心;兩次、三次,你就會想更多。等年紀更大時,可能每個月都想出去,但那會花掉很多錢。
年輕時就過度習慣「高消費的快樂」,以後會很辛苦。
但也有很多快樂是不用花錢就能得到的。我很幸運能早點理解這件事,也很感謝太太願意聽我分享、願意一起調整。我知道很多伴侶會因為金錢吵架,但我太太不是那種人,她願意溝通,也願意一起成長。
所以今天看完那段影片,我只想再說一次:
我真的很感謝我的太太。
我們不是因為觀念本來就一致,而是因為願意一起調整、一起走到一致。這種幸福,是用錢買不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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